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柳州市人民医院职工公开招聘管理制度(2020年修订)》(LZRY〔2020〕 ZN14)等有关文件精神,根据工作需要,现将本次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岗位需求表
序号 |
科室 |
岗位 |
最低学历/学位要求(人数) |
专业要求 |
其他要求 |
本科 |
大专 |
1 |
河东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护理 |
|
1 |
护理学 |
1.年龄要求:35岁及以下 2.具有护士执业资格证 3.具有卫生院及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基层护理工作经验5年及以上 |
2 |
财务科 |
收费员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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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学、财务管理、经济学等相关专业 |
1.年龄要求:30岁及以下 2.能熟练操作各类办公软件,能耐心细致做好医院财务收费工作 3.具备一定的财务专业知识,熟悉国内会计准则及国家财政、税务、审计等法律规范 |
合计 |
1 |
1 |
|
二、基本条件及要求
1.遵纪守法,良好的医德品行,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心。
2.具备相应的学历和学位,各专业技术岗位须取得相应的执业准入资格或专业技术资格。
3.身体健康,能胜任工作岗位需求。
4.具有团队精神,有良好的沟通能力。
5.具有履行本岗位职责的专业、能力或技能条件。
6.具备应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凡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调查的人员,以及受刑事处罚或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及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不接受其应聘申请。
三、福利待遇
待遇参照国家事业单位标准执行或按照医院相关规定执行。
四、报名、应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自发布之日起至8月10日18:00截止。
(二)应聘程序
1.网上报名:
(1)通过柳州市人民医院官网(//m.gzlwsc.com/)人员招聘--简历投递栏目,注册登录后填写个人简历并申请岗位报名或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登陆后报名。
(2)投递简历均须通过官网进行网上报名。仅注册、填写简历,不申请岗位的,视作报名无效。
(3)填写个人信息时,请根据系统要求上传简历佐证材料,包括:本人学历学位证、电子注册备案表及学位认证报告(学信网下载)、资格证、执业证书等复印件或扫描件,未附佐证材料将视为无效简历。
2.资格审核
医院根据岗位招聘条件对考生资格进行审查和择优。通过初筛进入面试的人员,在进行面试之前,人事科根据岗位招聘条件对其进行资格审查。
应聘人员须提供以下材料:
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执业证、教育部电子学历备案表、教育部学籍证明以及其他要求的相关材料扫描件。
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人员不纳入招聘对象。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凡发现考生与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的,立即取消其应聘资格,报考者的考试成绩也同时作废,所有责任由报名者承担。
温馨提示:相关通知将通过手机短信的方式与应聘人员联系,请及时查看手机短信、保持个人手机的通畅。
3.考试、面试、考核
(1)时间:另行通知。
(2)地点:柳州市人民医院,详细地点以通知为准。
(3)开考的比例:招聘职位与报名人数的开考比例不能少于1:3。对招聘职位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确因工作急需补缺的,由招聘科室申请报人事科同意后,方能开考。
(4)考试:根据应聘岗位不同确定考试类型,考试类型包括心理测试、理论知识考试和技能操作考试。具体以实际通知为准。
①理论知识考试采用闭卷形式,卷面满分为100分,考试时间为30分钟,护理岗位合格分数线为70分,其他岗位合格分数线为60分。护理岗位理论知识考试内容为相关岗位“三基分册”内容。后勤岗位的具体考试内容以笔试通知为准。如有变动,以实际通知为准。
②技能操作考试采取现场考核方式,满分为100分,80分为合格分数线,考试内容以通知为准。
(5)面试
考试合格后方可进入面试环节,心理测试不合格者一票否决。面试主要测试应聘者的综合素质,包括业务及科研能力、岗位匹配度、发展潜力及求职动机、语言表达综合分析、举止仪表等方面要素。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面试分数应在70分以上才能进入下一环节,考生面试成绩都达不到70分以上分值的,取消该岗位的招聘。
综合成绩计算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护理岗综合成绩=理论基础(30%)+操作技能(20%)+面试及综合素质评价(50%)
其他岗位综合成绩=笔试/操作技能考试(40%)+面试(60%)
(6)考核
①面试结束后,根据招聘岗位的性质和特点,采取个别谈话、查阅档案等方式进行考核。
②人选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1:1至1:2的比例确定。
③考核内容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工作实绩或在校表现、综合素质等情况,同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对历届应聘人员必要时到其原工作单位进行考核或函调。
④考核中出现考核不合格者或是应聘者自愿放弃的,按综合成绩由高分至低分依次递补。
4.医院上会讨论
考试、面试、考核优秀的应聘人员,报院长办公会、院党委会集体研究讨论,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
5.体检
(1)上会讨论通过的应聘人员,医院安排体检。
(2)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及有关规定执行。
(3)应聘人员对本人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原则上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体检实施单位提交复检书面申请。当日、当场复检项目,原则上须当日或当场完成复检。参照公务员/事业单位录用体检特殊标准执行的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复检项目,只能进行一次。
(4)因体检不合格而出现的空缺或报考人员自愿放弃的,根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或另行招聘或取消招聘岗位。
6.公示
上会讨论通过的应聘人员,医院将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医院官网或医院公告栏公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如公示期间对拟聘用人员有异议的,医院应当及时进行复查。
7.签订协议与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且体检结果合格的,由人事科发出聘用通知,拟聘用人员在规定时间报到、办理入职手续、签订劳动合同及相关协议。
(1)历届人员原则上接到聘用通知当日起1个月来院报到,如不能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须提前与我院协商,否则逾期视为放弃录用资格。
(2)应届毕业生需在公示完毕的的1个月内,完成三方协议书及就业意向协议书的签订事宜。应届毕业生须按期毕业,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相关资格证书等岗位要求资格条件并体检合格,否则取消录用资格。
五、其他事项
(一) 应聘人员提供的各类材料必须真实可靠,包括学历学位证书、执业证书、奖励证书及反映个人实绩的各种材料。对在报名、考试、考核、体检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应聘人员,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
(二)本次招考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接受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及招聘单位工作人员,严格按照人社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理。
六、其他事宜
具体招聘办法由柳州市人民医院解释。
招聘联系人:廖老师,联系电话:0772-26620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