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开展艾滋病、结核病防治及国家免费药具政策系列宣传活动

发布日期:2020-1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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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2月1日是第33个世界艾滋病日,我国今年世界艾滋病日宣传活动主题为“携手防疫抗艾,共担健康责任”。为更好地宣传艾滋病防控知识,预防保健科联合团委分别组织感染性疾病科、妇科专家举办一系列的讲座及义诊宣传活动。

活动一:防艾知识进校园

为了响应自治区“万名医生进校园”的号召,11月29日下午,感染性疾病科李敏基副主任医师、张鹏副主任医师,预防保健科黄艳平副主任医师来到柳州工学院,给学生们进行肺结核、艾滋病防治专题讲座。

李敏基副主任医师生动的讲解结核病的传播途径、临床症状及在学校如何预防肺结核;张鹏副主任医师从艾滋病的起源、在中国传播现状、传播途径、感染艾滋病会对人体免疫力造成怎样的危害,到青年学生处于性活跃期,应学习和掌握性健康知识,避免发生不安全性行为从而避免感染艾滋病的风险,通过生动而丰富的PPT展示,图文并茂地给同学们进行了艾滋病知识讲解;随后黄艳平副主任进一步向同学们推广国家免费药具政策,同学们仔细聆听,提问互动,现场气氛十分活跃。

活动二:世界艾滋病日义诊宣传

12月1日上午,预防保健科组织感染性疾病科、妇科在门诊大厅共同举行了世界艾滋病日及国家免费避孕药具义诊宣传活动。

活动通过电子屏播放宣传短片、现场发放宣传资料、发放免费避孕药具、免费测量血压和健康咨询等形式,接待前来咨询的患者及家属50余人,获得群众一致好评。

如何预防艾滋病? 人们一提起艾滋病就谈“艾”色变,对艾滋病患者也有诸多歧视,其实,艾滋病是可以预防的,今天就让我们一起来共同学习2020年预防艾滋病最新核心信息(以下摘自中国疾控防艾中心)。

一、艾滋病离我们并不遥远,性传播是我国艾滋病传播的最主要途径。不安全性行为是导致艾滋病传播的主要原因,不安全性行为包括:没有保护的男性同性性行为、非固定性伴性行为、有偿性行为等。吸食新型毒品会使人严重丧失判断力,更容易发生不安全性行为。

二、做自己健康的第一责任人,采取安全性行为,远离艾滋病侵害。

1.发生性行为时全程正确使用安全套是预防艾滋病的最有效措施之一。

2.提高对新型“换装”毒品的辨识力,毒品可能化身成“可乐”、“奶茶”、“糖豆豆”,要增强对毒品的警惕性,远离毒品,保持身心健康。

3.发生了不安全的性行为,怀疑自己可能感染艾滋病,应在医生评估和指导下、于72小时内尽早使用阻断药,可有效减少感染风险。

三、如果发生了不安全性行为,应主动寻求艾滋病检测,早发现早治疗对维护个人健康至关重要。

1.个人经常发生艾滋病感染风险较高的行为,应定期进行艾滋病检测,建议每年至少2次,及时了解感染状态可以尽早治疗,越早治疗身体的免疫功能恢复最好。

2.青年学生处于性活跃期,应学习和掌握性健康知识,了解发生不安全性行为可能面临的艾滋病感染风险,是避免感染的关键,一旦发生不安全性行为要及时主动寻求检测。

3.为维护个人和家庭健康,在结婚和怀孕等关键时期,夫妻双方应积极进行艾滋病检测,少一分担心,多一份安心。

4.在不了解性伴是否有艾滋病的情况下,与其发生不安全性行为存在感染风险,双方都应进行艾滋病检测,确保彼此的健康。

四、我国各地医疗机构和疾控中心都设有艾滋病检测点,可以提供专业的艾滋病检测和咨询服务,也可购买正规的自检试剂进行自我检测。

各地疾控中心的自愿咨询检测门诊为有需要的个人提供免费和保护隐私的艾滋病检测和咨询服务。

我国已经批准上市艾滋病尿液自检试剂,可以在家进行自我检测。

如自我检测结果呈阳性,一定要去医疗机构或疾控中心进行确证,并接受咨询和后续治疗服务。

五、消除对艾滋病感染者的歧视,关心关爱受艾滋病影响人群是社会进步的体现。

艾滋病感染者是疾病的受害者,他(她)们的婚姻、就业、就医、入学等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营造和形成一个友善、理解、尊重的社会支持环境能够帮助感染者积极主动检测和治疗,共享健康生活。

六、感染艾滋病后要避免传播他人,故意传播艾滋病将受到法律制裁。

感染艾滋病后要主动将感染情况告知自己的配偶和性伴,并做好保护措施避免他人感染。明知自己感染艾滋病仍卖淫、嫖娼或者故意不采取防范措施与他人发生性关系致人感染艾滋病,将被依法以故意伤害罪惩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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